真的可以任意的抽"生活"課去上"英語"嗎?
今天接到了一個消息:
高雄市教育局三科(主管國小的部門) 請各校研議今年一年級要上一節"英語",
並建議各校抽一節"生活"課來上"英語"
而且已經傳令各校研議,
屆時請有意願的學校在6/10前提出英語課程實施計畫( 包含能力指標的依據等)......
上述的內容是聽課督及參與課程計畫討論的幾位教務主任的轉述
我的疑問是~~
這樣將生活課程抽一節出來上英語是否可行?
若是不符合現有課綱的精神, 是否有管道或方式可以希望不要這樣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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